1月 16

OHSAS18001:2011标准“不符合、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条文的理解

OHSAS18001:2011标准3.2.17“不符合、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条文的理解

    一.“不符合”是指未满足要求,包括两大方面:
    1) 未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不符合(举例):
     (1) 最高管理者证明履行方针中承诺的证据不充分;
     (2) 未建立或未依照方针建立目标
     (3) 未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报需的职责,如实现目标的职责;
     (4) 未定期实施合规性评价;
     (5) 未满足培训要求;
     (6) 文件过期失效或不适当;
     (7) 未实施沟通。
    2)未满足规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线效要求的不符合(举例):
     (1) 策划的方案实施后未实现(经修正或调整后的)目标;
     (2) 持续性未达成改进型目标;
     (3) 未记录发生的事件;未及时实施纠正措施;
     (4) 未满足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5) 类似疾病或受伤事件的重复发生;
     (6) 偏离职业健康安全程序的过程、活动或结果;
     (7) 引入新材料或过程时未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价.

   事故:事故是指造成主观上不希望看到的结果的意外事件,其结果(造成的损失)分为人员损失、物质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失三大类:1、人员损失:主要有“人员伤亡”(急性)和“职业病”(慢性)两种。2、物质财产损失:主要有财产损坏、工作环境破坏等有形损失。3、其他损失:其他损失如数据、信息、市场的丢失,企业形象、名声的下降等无形损失。
    事件:事件是引发事故或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如果造成不良结果则形成事故,如果侥幸未造成事故(英文为“near-miss”)也应引起警觉,因而可以说事件包括事故。
    不符合:判定不符合的依据(亦称准则)是:18001标准、依据18001标准建立的OSHMS文件和适用的OSHMS法规。不符合一般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体系文件不符合,即文件不符合18001标准;2、运行现状不符合,即没严格按体系文件的要求运行;3、运行结果不符合,即运行效果不符合方针、目标或适用的法规要求。
    其中运行结果不符合的多数情况是以发生事件这种形式而暴露出来的。
    事故、事件、不符合之间的关系。事故包括死亡、重伤、轻伤;事件包括事故、无后果事件;不符合包括事件、不符合

1月 16

OHSAS18001:2011标准“记录控制”条文的理解

OHSAS18001:2011标准3.2.18“记录控制”条文的理解
   

    1.除3.2.10“文件”条款列出的10项记录外,组织还应考虑到、保存以下记录:
     1)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记录;
     2)参与和协商报告;
     3)事件后续跟踪报告;
     4)职业健康安全会议记录;
     5)健康监管报告;
     6)个人防护器具维护记录;
     7)紧急响应演练记录。
    2.对于重要的电子形式记录,其存放的电脑应安装相关的防毒软件,并且最好在离线的电脑上作记录备份。
    对本标准条文的理解要求,同ISO9001标准4.2.3条款的内容。主要控制要求是:
    发布的文件要批准;
    必要时对文件评审更新、再次批准;
    文件要标识状态;
    确保使用者持有适用文件;
    文件要清晰,易于识别;
    所需的外来文件要识别并控制分发;
    作废文件要妥善处理防误用。
    “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应包括各类规范、各类健康安全标志与标识,这种特殊文件必须在应该使用的或可能使用的地方出现,如“紧急出口标志”。
    组织尖按GBZ 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与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采购、制作与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标志标识。组织在制作这两个标准上没有的自用标志标识时应遵循规范、准确、简洁、醒目、适用的原则。

1月 16

OHSAS18001:2011标准3.2.19“内部审核、3.2.20“管理评审”条文的理解

OHSAS18001:2011标准3.2.20“管理评审”条文的理解

 1.对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谓“适宜性”是指体系各层次文件是否适合于组织及其人员状况,是否融合进风险的性质;所谓“充分性”是指体系各层次文件是否充分表达了方针和目标的要求;所谓“有效性”指体系各层次文件规定的要求是否实现,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实现程度。 2.标准中规定的管评8项输入基本上应由管代提供,除此之外,还应规定各部门提供以下方面的输入:

1)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报告或其试验报告;

 2)员工职业健康卫生和生产安全满意并调节器查报告;

3)政府职业健康卫生和安全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理观察结果;

4)来自监测和测量的桔果和建议;

5)承包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6)购买产品和服务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7)法观标准要求和其他要求变化的信息;

8)各部门管理范围内体系运行有效性的信息;

9)现有的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过程报告;

10)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计划实施所取得的进步。

3.管评的输出,除标准中规定的最基本的四方面外,还应考虑:

1)现有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现有的风险水平和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3)资源配置的充分性,包括资金、人员、材料、设备设施、应急准备、监测和测量设备等;

4)紧急准备的状态;

5)可预见的法规标准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技术变化影响的评估。

OHSAS18001:2011标准3.2.19“内部审核”条文的理解

1.“按照计划的间隔”是指组织审核方案中规定的内审审核频次与时间安排。“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预定安排”是指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各层次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2.审核方案是组织对内部审核(活动)的策划。

3.“并应考虑所涉及活动的风险评价的结果和以往的审核结果”是指审核方案在规定内部审核频次、时机和范围时应综合考虑风险评估结果和以往审核的结果,比如对于风险程度高且老是发生事件的部门和区域,可规定单独对其实旆一次或多次内审,以彻底审核出问题的根源与改进需求。

4.与其他体系内审不同的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过程中还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现场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各类标志标识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2)现场逃生通道的畅通性以及各类救护设施与个人防护器具的好性,必要时现场确认;

3)各类监测、测量与报警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必要时现场试验一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员工各类职业健康安全和安全生产各项权益的落实情况,如保险、福利等到;

5)审核最高管理层时要考察他们的法规意识和熟悉程度。

1月 10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和有效性评价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和有效性评价

审核组在汇总分析所有审核发现的基础上,对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价。通常,审核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价:

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与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符合程度,以及删减的合理性

主要是综合文件评审和现场审核中对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结果,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与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适用法律法规的符合程度,评价文件是否体现了受审核方及其产品的特点并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现场审核时对受审核方声明删减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相应的过程的实际情况核实的结果,评价该过程是否能够删减。

2. 质量管理体系是实施状况及其有效程度

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价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状况及其有效程度:

1) 管理者和员工的质量意识

主要评价受审核方最高管理者和广大员工是否认识到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是否具有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和全员参与的意识,并积极参与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实施、保持和改进活动,对贯彻GB/T19001标准采取的态度是持之以恒,而不是搞形式主义,做表明文章等。

2)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和实现情况

主要评价受审核方制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否适宜于组织的现状和发展前景,是否能够体现组织的管理、产品的特点和顾客的期望;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质量管理体系的设施和改进是否具备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能力等。

3) 主要过程和关键活动达到预期结果的情况

主要依据对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主要过程和关键活动的策划、设施、监测、改进情况,综合评价这些过程和活动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否能起到促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提供产品质量的作用,是否能为实现组织的质量目标起到促进作用等。

4) 资源状况及其满足要求的能力

主要评价受审核方现有的资源状况是否适宜和充分,是否能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符合性方面起到保障和支持性作用。

5) 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的程度和稳定性,内、外部失效的情况

主要评价产品的合格率高低和质量指标的实现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产品实现过程中造成的内部失效的情况(如不合格品率高低及其分布、处置不合格品的付出等);外部失效的情况(如顾客申投诉、索赔以及产品的退、换、修等);国家、行业或地方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及组织信誉情况等。

6) 顾客满意程度

主要依据顾客对受审核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的反馈信息,评价顾客对产品质量的满意程度,这也体现在组织的履约能力、顾客申投诉与索赔、由产品质量所获得的荣誉、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等方面。

3. 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机制

主要通过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纠正与预防措施以及运用数据分析决策改进等活动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价受审核方是否建立了自我发现问题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机制,是否能促进受审核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

1月 10

审核结论

审核结论

审核结论是审核组考虑审核目的,在对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得出的最终审核结果。

审核结论的划分方法和判定标准不是唯一的,各认证机构会根据审核方案中规定,确定审核结论的划分方法和判断标准。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应按委托其实施审核的认证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教程中将审核结论分为“推荐通过认证”、“有条件推荐通过认证”、“不推荐通过认证”三种,仅供参考。

1. 推荐通过认证

审核中没有发现不符合项或发现少量一般不符合项,如果发现少量一般不符合项,受审核方可以在现场审核期间就采取纠正措施,或在现场审核结束后短时间内就可以采取纠正措施,经审核组验证有效后,审核组可以做出“推荐通过认证”的审核结论。

2. 有条件推荐通过认证

审核中发现少量严重不符合项和/或较多一般不符合项,或个别过程或区域需要再次进行现场审核,且受审核方在现场审核期间没有采取纠正措施,或完成全部纠正措施需要较长的时间,审核组可以做出“有条件推荐通过认证”的审核结论,待受审核方在商定的时间内对所有不符合项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并对受审核方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验证有效后,才能向认证机构推荐通过认证。

3. 不推荐通过认证

审核组发现存在多个造成系统失效的验证不符合,审核组可以做出“不推荐通过认证”的审核结论。受审核方可以对所有问题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后重新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

审核组作出的审核结论只是向认证机构提出的推荐性审核结论,最终受审核方是否能够认证注册由认证机构决定。如果认证机构的结论与审核组的推荐性结论不一致,由认证机构以书面方式通知受审核方。

1月 07

审核组内部的沟通

审核组内部的沟通

在审核过程中,审核组成员之间应及时进行沟通。沟通的方式可以采用审核组内部会议或其他适宜的方式。通过内部沟通,使审核组成员之间能够交换信息、评定审核进展情况,在需要时重新分派审核组成员的工作。

审核组内部的沟通通常可以包括:每天现场审核结束后的沟通和全部现场审核活动结束后沟通。除此之外,在审核过程中,审核员之间也可以根据需要就某些信息或问题进行沟通。审核组内部沟通的内容通常可以包括:

1. 审核活动的进展和审核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以及是否需要调整审核计划或重新分派审核组成员的工作;

2. 审核组成员从不同渠道收集的信息,以及审核中需要不同审核员之间相互协助补充印证的信息或需要进一步追踪验证的信息;

3. 讨论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包括可能导致审核目的和审核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商讨适当的措施。例如:

1) 受审核方的人数远远超过其申请认证时申明的人数,导致审核时间不够而无法获得充分的审核证据;

2) 受审核方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3) 受审核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未覆盖其申请认证应涉及的关键过程、活动或场所;

4) 审核范围内的一些过程或活动没有全部或部分实施,不能提供充分的审核证据;

5) 审核组收集的证据表明受审核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达不到认证注册的要求。

4. 审核组成员在审核中发现超出审核范围之外的应关注的问题,应及时支持并向审核组长报告;

5. 解释并澄清审核员之间存在的疑异,解决审核组成员之间的分歧;

6. 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以确定审核证据和形成审核发现;

7. 评价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作出审核结论,并达成共识;

8. 需要时,沟通审核后续活动的安排。

2 审核组与受审核方的沟通

在审核过程中,审核组应及时向受审核方通报审核的进展及相关情况,并就有关信息进行沟通。

审核组与受审核方的沟通通常可以包括:与有关过程的责任人的沟通、每天现场审核结束后与受审核方代表的沟通和末次会议前与受审核方高层管理者的沟通等。除此之外,审核过程中,审核组也可就一些特殊情况或发现的特殊问题与受审核方进行及时沟通。

审核组与受审核方沟通的内容通常可以包括:

1. 审核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审核活动的进展,包括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2. 需要受审核方通过进一步配合和支持的活动;

3. 对可能需要调整的审核活动安排(包括审核计划和审核组成员任务分工的变化)进行沟通和协商;

4. 当审核组收集的证据显示有可能发生紧急的和重大的质量风险时,应立即与受审核方沟通;

5. 审核组发现的超出审核范围之外的应引起关注的问题;

6. 当审核组获得的审核证据表明不能达到审核目的时,审核组长应向受审核方说明相关情况和理由,并协商确定适当的措施,这些措施可包括:重新确认或修改审核计划;改变审核的目的;改变审核的范围;终止审核等。

7. 可能会导致审核范围发生变更的任何情况;

8. 简要介绍审核的整体情况,说明审核发现,请受审核方代表确认不符合项的不符合事实,需要时,就受审核方存在的疑异进行沟通和澄清,解决双方的分歧达成共识;

9. 通报审核组对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及作出的审核结论;

10. 需要时,沟通审核后续活动的安排。

1月 04

审核组与受审核方的沟通

审核组与受审核方的沟通

在审核过程中,审核组应及时向受审核方通报审核的进展及相关情况,并就有关信息进行沟通。

审核组与受审核方的沟通通常可以包括:与有关过程的责任人的沟通、每天现场审核结束后与受审核方代表的沟通和末次会议前与受审核方高层管理者的沟通等。除此之外,审核过程中,审核组也可就一些特殊情况或发现的特殊问题与受审核方进行及时沟通。

审核组与受审核方沟通的内容通常可以包括:

1. 审核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审核活动的进展,包括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2. 需要受审核方通过进一步配合和支持的活动;

3. 对可能需要调整的审核活动安排(包括审核计划和审核组成员任务分工的变化)进行沟通和协商;

4. 当审核组收集的证据显示有可能发生紧急的和重大的质量风险时,应立即与受审核方沟通;

5. 审核组发现的超出审核范围之外的应引起关注的问题;

6. 当审核组获得的审核证据表明不能达到审核目的时,审核组长应向受审核方说明相关情况和理由,并协商确定适当的措施,这些措施可包括:重新确认或修改审核计划;改变审核的目的;改变审核的范围;终止审核等。

7. 可能会导致审核范围发生变更的任何情况;

8. 简要介绍审核的整体情况,说明审核发现,请受审核方代表确认不符合项的不符合事实,需要时,就受审核方存在的疑异进行沟通和澄清,解决双方的分歧达成共识;

9. 通报审核组对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及作出的审核结论;

10. 需要时,沟通审核后续活动的安排。

1月 04

审核组与认证机构的沟通

审核组与认证机构的沟通

在审核过程中,审核组在适当时向认证机构通报审核进展及相关情况,并就有关信息进行沟通。

审核组与认证机构沟通的内部通常可以包括:

1.审核组的审核时间不足而需要调整审核计划的信息(如需要延长审核时间或修改日程安排或增加审核组成员等);

2.适当时,向认证机构报告审核组收集的显示受审核方有可能发生的紧急和重大的质量风险的证据;

3.可能时,报告审核组发现的超出审核范围之外的应引起关注的问题;

4.当审核组获得的审核证据表明不能达到审核目的时,审核组长应向认证机构说明相关情况和理由,并请认证机构确认或批准所需采取的适当措施。

5.可能会导致审核范围发生变更的任何情况,并请认证机构进行评审和批准;

6.审核组难以判断的问题、与受审核方有分歧且未能达成共识的问题,以及审核中遇到的影响审核实施和完成的其他情况。